機構設置
微生物檢驗科工作職責
來源: 發布時間:2012-12-07 14:55:52 瀏覽:次
微生物檢驗科工作職責 |
1.按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規范開展微生物、血清免疫的檢驗工作,完成相關科室提出的微生物、血清免疫的檢驗任務。 2.引進新技術、新方法,開展新項目,承接社會送檢樣品,以滿足業務工作需要。 3.對試驗過程的記錄及儀器、試劑的使用做到規范操作和登記,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性。 4.執行質量法規,維護儀器設備,保證計量的準確性,遵守檢驗操作程序,杜絕差錯。 5.參加對突發性疫情、疫點的調查處理工作,做到準備充足、處理迅速、報告及時、結果準確。 6.嚴格執行國家菌、毒種管理規定,認真登記,按期傳代、鑒定。做好有關檢驗記錄,制定嚴格的菌毒種管理細則,防止意外事故發生。 7.承擔各縣區的微生物、血清免疫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。 8.完成上級和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 微生物檢驗科電話:0556――5836756 |
新聞來源:安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