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構設置
理化檢驗科工作職責
來源: 發布時間:2012-12-07 14:55:30 瀏覽:次
理化檢驗科工作職責 |
1.按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規范要求開展食品衛生、環境衛生、職業衛生、碘缺乏病等的監測檢驗工作。 2.引進新技術、新方法,開展新項目,承接社會送檢樣品,以滿足業務工作需要。 3.執行質量法規,保證儀器計量的準確性,遵守檢驗操作程序,規范操作,杜絕差錯。 4.對檢驗過程的記錄及儀器、試劑的使用做到規范操作,詳細登記,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性。 5.參加食物中毒等事故調查,對收集的可疑樣品處理迅速報告及時、結果準確。 6.執行國家有關規定,對劇毒化劑制定保管、使用制度,按程序做好有關記錄備查,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。 7.承擔各縣區的理化檢驗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。 8.完成上級和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 理化檢驗科電話:0556――5836757 |
新聞來源:安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|